党建工会
转发交通建设工会工委赴泉州建设建材工会学习交流
时间:2013-8-8 点击数:3866

为进一步学习借鉴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及建筑劳务企业工会经费地税代征的经验与做法,82,厦门交通建设工会工委组织市建筑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部分会员单位及施工总承包、设计、建筑材料等28家企业会员单位赴泉州建设建材工会进行学习交流。泉州市建设建材工委、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此次座谈。

座谈会上,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林天檖首先介绍了泉州市建筑行业情况,尤其对工会经费地税代征情况、建筑业应税所得税率明显偏高、全省各地建筑业税率征收不统一、建筑企业重复纳税等问题进行详细介绍。泉州市建筑企业代表对泉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工会经费地税代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介绍,主要有:1.该政策由泉州市总工会与泉州市地税局共同行文,执行时间已超过五年;2.征收比率按建筑工程造价的12%为基数,再乘以0.8%(工会法规定的企业工会经费按企业工资总额X2%,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即上缴上级工会部分为0.8%);3.地税代征代扣规费不合理。如有的县市区按工程总造价的0.96%代收代扣工会经费(换算约为占工资总额2.4%),大大超过全国总工会规定的按工资总额2%提交工会经费的标准;4.存在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标准缴纳或少缴纳工会经费问题;5.存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重复缴纳工会经费问题。

(厦门市交通建设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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