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废土管理站,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砼生产单位:
为全面落实近日分别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6月9日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工作会议部署,决定从6月10日,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为重点、以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的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破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落实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力争通过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遏制各类安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重点百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相应工作。林德志局长任组长,陈锦良总建筑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督查小组,张清辉副处长、张元安处长助理分别担任两个督查小组组长。
三、检查及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检查及整治时间
6月10日起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10日至6月16日)。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重点整治内容、具体任务、职责分工、领导机构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8月31日)。各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砼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区建设局、市区监督机构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查找和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市建筑废土管理站持续开展渣土车和砂土污染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20日)。回头看,及时总结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的长效机制。
五、检查及整治重点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检查整治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企业对工程项目管理及领导带班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2.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和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3.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落实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情况。
4.“打非治违”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主要包括:临边防护、临时设施及场容场貌、施工用电、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深基坑围护、模板支撑、消防设施、砂土污染等。
6.渣土运输车辆资质及进出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要按职责分工抓,要立即制定检查和整治方案,建筑行业协会要把相关要求通知到各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协会要把相关要求通知到各监理企业,商品混凝土协会要把相关要求通知到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机械分会要把相关要求通知到各机械安装、拆卸和租赁企业,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把相关要求通知到各自监管工地,各监理企业要把相关要求通知该企业监理的所有项目上,做到全覆盖,确保全市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能第一时间领会并贯彻落实检查整治方案。要配齐配强检查人员,确保各自监管的项目检查落实到位。
(二)狠抓措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治理,要保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高压态势,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要突出工作实效,不留死角和盲区,采取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百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施工现场一线,严防走过场、搞形式,做到大检查和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严防整改期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必须暂停施工。各级监管部门在大检查和整治行动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该责令整改的要责令整改,该停工整顿的要责令停工整顿,该记入不良行为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短信平台以及工地宣传栏等作用,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强化社会监督,特别是对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坚决给予公开曝光。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将本部门各单位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前报我局工程处。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废土管理站在9月20日前将检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局工程处,以便汇总上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