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重要部署,我局定于今年六月份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内容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岗位技能竞赛,普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工作,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林德志,副组长:陈锦良,成员:周兴寿、张元安、庄毅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建筑材料设备协会建筑机械分会配合并提供技术指导,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活动。各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科学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单位、项目部墙报、宣传栏等场地、场所,张贴和悬挂安全宣传标语等,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活动氛围;二是举办以建筑安全生产为主题的讲座,丰富安全生产知识;三是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安全咨询、安全谜语竞猜、安全资料发放等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四是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咨询、安全培训,向工地赠送安全资料和安全文化用品,向农民工赠送防暑降温、医疗用品等。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
1、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绿色施工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等一系列活动,并对应急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2、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主要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提升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建工〔2012〕51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的通知》(厦建工〔2012〕52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建工[2013]10号等文件,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分别培植代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先进管理水平的1至2个样板工地,并组织广大施工企业参观学习,推广安全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发生。
(四)开展送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相关协会要开展送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要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传达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进行讲解;行业协会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机一体化企业的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等宣传教育活动。
(五)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认真组织由我局、市安监局、人劳局和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安全管理岗位技能竞赛”、“建筑起重机械机管检测工技能竞赛”、“电焊工安全技能竞赛”、“建筑架子工技能竞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摄影展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参加各项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工作。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分别组织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起重机械、深基坑、洞口临边、脚手架及模板工程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组织对管辖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予以查处。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坍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清剿火患”、“砂土污染整治”、“打非治违”等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科学发展”活动主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思路。在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贴近建设行业、贴近施工现场、贴近从业人员的活动,提高广大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注重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
(四)认真总结。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于7月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上报我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3年5月21日




